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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19-11-12 18:00 [ ] 浏览次数:

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

半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盐人社事招公告核〔2019〕16

为加强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员结构,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直属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等规定,并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1121日及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半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盐城市范围内医疗卫生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1121日至11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详见《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半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②《盐城市卫生健康委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19半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③身份证;④学历、学位证书含第一学历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专业方向证明等⑤其它材料:岗位报名需要的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③、④、⑤均提供复印件同时备原件核查,报名时由用人单位收取相关复印件,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原件)。

   报考岗位要求具备工作经历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时间为2019年11  30日。

  1. 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市卫生健康委和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核。研究生、副高级及中级职称人员岗位1:2开考比例其他岗位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由市卫生健康委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1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员岗位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化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和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其他岗位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1笔试:应聘人员参加专业理论考试,笔试卷面总成绩的50%为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面试前,用人单位及市卫生健康委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凡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结束后,直接面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有笔试岗位按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四、聘用

    1.体检。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方式、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卫生健康委和用人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3.公示。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4.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2019届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2019届毕业生岗位连续两次未能通过考试取得岗位执业资格的,自动中止聘用关系。

    2019届毕业生于201912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电话:0515-80501632(盐城市纪委监委第十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0515-88336054(盐城市卫健委组织人事处)  

    0515-80500736(盐城市人社局事管处)

     

        附件1:盐城市卫健委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盐城市卫生健康委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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