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工伤预防体系建设 提高企业和职工安全意识

发布日期:2019-11-08 17:11 [ ] 浏览次数:

 

推进工伤预防体系建设  提高企业和职工安全意识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调研报告

市社会劳动保险中心副主任  郭维柱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逐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工伤保险条例》和《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中作出了“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的规定,以法规明文的形式明确了搞好工伤预防的重要意义和要求。近期,根据局党委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结合本人工作,在赴外地学习、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个别走访、电话咨询和实地察看的基础上,对我市工伤预防工作进行了研究和思考。

一、基本情况

在我市工伤保险事业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始终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调研、积极探索,开拓进取、勇于创新,解放思想、求实奋进,在做好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和待遇核发的基础上,不断健全完善预防、康复、补偿“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积极开展工伤预防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建立杠杆机制,通过费率浮动促进工伤预防。

工伤保险的差别费率与浮动费率是根据企业的职业风险和工伤事故与职业病的发生率,确定和调整企业交纳工伤保险的费率。我们根据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情况,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本统筹地区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通过费率的确定和调整,有力的促进了企业改善劳动条件,减少或降低工伤事故与职业病的发生、保护职工身体安全、健康。

(二)创新宣传形式,大力普及工伤预防知识。

1.利用报刊、电视、网站等媒体进行工伤预防宣传。充分发挥好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覆盖面广、受众群体多的优势,开展工伤保险的宣传。制作工伤预防宣传短片,在各社保服大厅LED显示屏,行政服务中心楼宇电梯显示屏滚动播放工伤预防知识,形成人人关注工伤预防、懂得工伤预防的良好氛围。

2.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现场宣传咨询。在活动现场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为前来咨询的群众解疑答惑,发放《工伤保险知识问答》、《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等宣传资料,提高安全生产以及工伤保险工作的社会关注度,扩大了社会宣传的效果。

3.开展“工伤保险进工地”普法活动,深入实地进行宣传。和住建部门联合组成宣传工作小组,深入市区重点项目工地发放宣传手册、提供现场答疑服务、召开座谈会,向项目管理人员和务工人员宣传工伤保险政策法规、工伤保险待遇和工伤事故预防等知识,切实提升政策知识普及度。

(三)坚持齐抓共管,建立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

今年,我们积极探索,建立了以市人社局、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卫健委为主体的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主要分析工伤事故发生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预警通报、联合检查等。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加大安全生产、工伤预防宣传教育、培训等有关活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伤预防工作缺乏专业的指导,尚处于用人单位自主管理阶段。用人单位在高速的市场竞争的压力下促使团队高效产出,忽视了对有可能产生工伤岗位或环境的防范,整体缺乏工伤预防理念,还维持着发生工伤再采取补救措施的成旧观念。对预防工伤的专业知识以及工伤预防方面的费用投入等方面都欠缺主动性。正因为这样的经营理念造成了目前难以保证规范高效的开展工伤预防工作。

(二)工伤预防工作处于较低水平。有部分企业尤其是有高危作业岗位的企业在做岗前培训的时候,也往往侧重培训操作技能,对于工伤预防专业知识的培训以及如何有效的打造安全生产远离工伤的工作环境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三)工伤预防工作缺乏有效的部门联动机制,责任不明确,在管理问题上,多个部门缺乏统一的协调配合管理机制,无法实现工作预防的有机统一。

(四)工伤预防工作缺少常态化的监管。很多企业的管理对于工伤预防的态度依然停留在有相关来检查,才会做一些相应的整改。监管稍有放松,又恢复到原来的状态,没有把工伤预防当成企业常态化的管理政策执行下去。

(五)企业对工伤预防政策缺乏了解。在发生一系列相关的工伤后对工伤处理得比较被动。对有可能再次发生同性质工伤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来防范,对相关政策缺乏足够的了解。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制定工伤预防工伤方案,召开联席会议,确定工伤预防项目,进行基金测算,学习先行试点单位万变成功的做,严格执行部省市文件精神,把工伤预防工作做细做实做好。

(二)建立工伤预防协调机制。在我国目前的体制下,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分别属于两个不同的部门。相关文件也要求建立联动机制,但在实践中是否真正发挥其作用则另当别论。因此,建议按照文件要求,发挥联动机制的作用,促进部门之间常态的信息交流,定期交流安全生产态势、工伤事故及处理情况,将工伤预防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有机联席起来,形成监管合力。

(三)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实施工伤预防宣传,加大对工伤预防的投入力度,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移动终端等新媒体,对有关政策法规进行宣传。让企业和劳动者对安全生产及工伤预防予以高度重视,认清工伤事故给企业正常运转带来的不利后果和危害,自觉树立安全生产的观念,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四)建立教育培训制度。今年上半年,我市射阳、建湖、开发区等县区分别举办了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政策和工伤预防的培训,在我市企业尤其是项目参保的单位中引起了较大的反响。建议定期有计划的实施安全和工伤预防知识的培训,对高危行业、重点岗位、基层安全管理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尤其是建筑农民工)举办专题讲座。可考虑与专业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协议,委托其进行培训。

(五)完善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目前,我国工伤保险主要采用“行业差别费率”制度。同时严格执行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下一步,将严格执行费率浮动政策,对事故发生率,基金支缴率比较高的单位执行浮动政策。工伤发生率和费用支付率为标准进行浮动。将工亡人数、重伤人数、安全生产因素、职业健康检查等纳入指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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