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面临的现状与思考

发布日期:2019-11-08 17:12 [ ] 浏览次数:

 

我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面临的现状与思考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调研报告

市劳动监察支队支队长  张益明

 

劳动保障监察是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对于促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监控劳动力市场秩序、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以及推动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面对新时代所展现的新特征,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广大职工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新需求,劳动关系产生了新变化。习近平总书记特别重视劳动关系问题,他从劳动关系基本性质出发,针对劳动关系矛盾,强调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观,给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指明了发展的方向。

结合最近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的学习,我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习总书记的讲话是我们做好全市人社系统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根本遵循。按照局党委的统一安排,我最近对全市人社系统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向领导和同志们作一汇报,因为时间仓促,调研得还不够深入、不够全面,可能还有很多不正确的地方,还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我市劳动监察工作面临的现状

2018年,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接待来访咨询人员1.3万余人,受理投诉举报1503件,办理省长信箱、市长信箱、市信访办、局长信箱交办的案件2246件;处理突发群体性事件99起;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17起,向公安部门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类案件51起。

1.案件的分布和来源广泛。克扣拖欠工资、未缴纳社会保险、解除劳动合同未支付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类案件仍是当前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的热点问题。受理投诉举报1503件中,工资类、保险类、劳动合同类共1232件,达案件总数的81.96%。从行业分布看,主要分布在服务、建筑、纺织服装、机械等行业。受理投诉举报1503件中,批发零售业571件,占37.99%;制造业495件,占32.93%;酒店餐饮业271件,占18.03%;居民服务业166件,占11.04%。从投诉渠道看,省长信箱、市长信箱、市信访办、局长信箱交办的案件比重增多,占案件总数60%

2.劳动监察力量不足。我市目前专职监察员84人,持证在编在岗73人,共对10.86万户用人单位实行监察,涉及用工人数达138.04万人。平均每位监察员服务的单位与劳动者人数比例为11487户和118909人。当前现状是人少事多,执法环境不容乐观,存在疲于应付的现象,不能很好的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远远达不到部、省要求的专职监察员和企业职工总数18000的要求,现在我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死角情况还有一定程度的存在。

3.执法保障水平较低。我市共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11个,但是各县(市、区)劳动监察大队的办公配套设备及办公面积参差不齐,如盐都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配套办公场地面积仅60多平方米,大队没有档案室、投诉接待中心、调查询问室、平台指挥中心等功能房,且没有视频监控、录音电话、执法记录仪等办公设备,远远不能满足劳动监察办公的需要。

4.劳动监察基层网格功能缺失。2012年至2015年,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创建“两网化”示范县(市、区),我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工作得到了加强,全市共有一级网格137个,二级网格499个,网格较好承担了部分劳动监察任务。然而,公益性岗位招聘的劳动监察协理员2016年全部合同到期,大部分县(市、区)一、二级基层网格劳动保障协理员离岗,劳动监察在基层没有了触角,对书面审查、矛盾调处、舆情反馈、文书送达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5.职工维权渠道方便快捷。目前,职工维权虽然以来访、来信、来电为主,但随着劳动者文化程度的提高,特别是一些大专院校、职业学校的毕业生,通过政府网站、领导信箱、12333、政风热线等方式维权的数量不断增长。再加上全省劳动监察投诉举报联动平台的健全完善,网络媒体报道社会监督力度的加大,举报投诉渠道更为通畅快捷。

二、我市劳动监察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劳动监察案件的办理越来越难,监察人员普遍存在不想办案、害怕办案的情况。近几年来,出现了部分职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时,不管事实如何,将法律规定上所有的诉求全部一一罗列出来,作为诉求事项。还有一些职工故意钻用人单位管理不规范的漏洞,专业“碰瓷”,在办案人员调查询问时,胡搅蛮缠,甚至恶语相向。有些用人单位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胡编乱造,劳动监察的调查取证难以开展。部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现象屡禁不止、用人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不足、年休假工资没有发放、劳务派遣公司违反“三性”(替代性、辅助性、临时性)规定等情况普遍存在。

今年4月,市纪委效能办公室调查了我支队在办理新阜公司收费站职工投诉其多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足案件时,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的情况。7月,市星月测绘有限公司总经理向我支队表示,要向市领导投诉我支队对其瞒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他认为我支队没有为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劳动监察工作处于两难的境地。

2.欠薪企业数量呈较快增长势头。受产业调整、经济下行、环保263行动、响水化工3.21事故等因素影响,我市劳动密集型企业停产停业造成拖欠工资情况较往年有所增加。截至20197月底,全市共受理涉及工资报酬类案件465件,占案件总数的54%,同比上升1.7%。欠薪较为集中的主要有两大类:一是以前改革改制的老企业。如市纺织机械厂、电机厂、印染厂、矿务局水泥厂等,这些企业因长期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欠缴多年社会保险费,矛盾一时难以解决。二是劳动密集型企业、餐饮企业、化工企业。一般都是由老板资金链断裂引起的欠薪,案件虽是依法处理,但是因为老板再也没有资金来源,无法从根本上兑付拖欠工人的工资。还有一些小微企业因其无固定资产,“门店一关、柜台一撤、一走了之”的情况也较往年增多。

3.劳动监察“双随机”工作推进难度较大。根据省厅《关于在劳动保障监察领域推行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我局下发了《盐城市劳动保障监察双随机抽查执法实施方案》,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构已全面建立“一表两清单”(执法检查记录表、随机抽查依据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两库一平台”(随机抽查对象库、执法检查人员库和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从其他大市推进劳动监察“双随机”工作反馈的情况看,这项工作开展的难度很大。原因是,在经济下行和劳动力成本逐年增加的双重压力下,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缴费基数不足、不发放带薪年休假工资等违法行为,如果强势推行“双随机”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对中小企业的冲击不是一般的大,实际工作中,我们劳动监察只能个案处理,不能面上铺开检查。省厅对“双随机”工作又有考核要求,让我们劳动监察机构处于十分为难的境地。今后,如何开展“双随机”工作,如何完成省厅布置的工作任务,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难题。

4.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任重道远。不折不扣落实建设工程领域“四项制度”,是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关键所在。虽然建设、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都在积极推进“四项制度”,但从实地检查走访工地掌握的情况来看,“四项制度”实际得到落实并没有各部门统计上报的数据那么高,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四项制度落实方面未起到示范带头作用,高架路、铁路等重点工程,都因为“四项制度”没有落实到位,存在欠薪隐患。还有部分施工企业只是开设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但没有实现工程款和工资分离、专款专用的功能。工程建设领域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和拖欠工程款现象仍然存在。乡镇建筑市场监管不到位,已经成为欠薪的重灾区。

三、对我市劳动监察工作面临困境的对策建议

1.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了解、掌握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是劳动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在执法过程中多层次,多批次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对用工单位进行辅导培训,定期组织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将劳动监察日常巡察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边检查、边宣传,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全面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要着力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劳动调解仲裁机构相互配合衔接的效能,相对厘清双方职能,尽量避免工作重叠,杜绝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增加专职监察人员和辅助人员的数量,与用工单位数量挂钩,实行动态配比,逐步达到监察员人数和监察对象的比例合理。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是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定期进行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员和基层网格协理员专业化培训,邀请富有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专家授课,多角度、多层次来提升全市劳动监察员和基层网格人员业务水平。

3.进一步推动劳动监察工作信息化建设。加快市劳动监察维权指挥中心与部分县(市、区)维权调度指挥中心的互联互通的建设,重点考虑劳动监察小平台与省厅、市局大平台的衔接,进一步整合资源,发挥省厅与市局大平台信息资源来源广的优势,汇聚人社、工商、水电、住建、公安和税务等部门数据信息,实现区域内数据共享,探索实现劳动关系预警探测、远程调度指挥的功能,进一步提高劳动监察工作信息化水平,提升劳动监察的工作效能。

4.司法联动打击欠薪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在建工程项目的劳动监察执法检查力度,充分发挥人社部门职能优势,对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不依法支付工资的,要依法予以严惩;情节严重的,纳入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联合进行惩戒,并予以公开曝光。强化行政司法联动,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欠薪逃匿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惩治恶意欠薪的高压态势。

5.规范劳动监察执法行为。要全面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一律不得从事劳动监察执法工作;健全劳动监察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实现执法人员学习培训的常态化;严格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和执法标准化制度,减少执法随意性;坚持劳动监察案件办理过堂制度和全程录音制度,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落实重大案件事前法核制度;加强事后监督,健全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制度、零执法说明制度和执法质量评议考核制度。

6.科学制订农民工工资工作考核办法。农民工工资工作已经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的综合考核内容,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农民工工作的高度重视。我们一定要在考核内容、考核标准的精细化、科学化上多下功夫,不断完善考核机制,贴近实际制订考核细则,拉开分值不打和牌,动真碰硬公开考核结果。让考核内容、考核办法成为推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风向标,指挥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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