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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盐城丽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部分工作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9-04-15 16:22 [ ] 浏览次数:

盐人社函〔2019〕60号


关于同意盐城丽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部分工作岗位

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批复


编号:2019007

盐城丽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部分工作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单位部分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具体岗位包括:营运经理、值班经理、全职员工。

  上述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有效期限为一年(2019.4.1─2020.3.31),其综合计算周期为年。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规定,制定并落实具体的实施办法,合理确定劳动定额,采用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切实维护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以上批复意见,请按规定向职工公示。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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