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紧扣发展所需、民生所盼,大力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履行职责,保民生促发展
一年来,全市人社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以“创新创特争一流提升年”活动为统揽,强法治、优环境,战疫情、助发展,保民生、促和谐,各项工作顺利推进,重点工作取得突破。
(一)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共同推进的组织保障机制,明确局政策法规处为具体推进工作的职能处室。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凝聚全局力量推进“法治人社”建设。5月11日,专门印发了《2021年全市“法治人社”建设工作要点》(盐人社办发〔2021〕7号),明确七个方面16条具体措施,及时将年度法治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处室、单位,按月督查工作完成情况,并纳入月度和年度考核内容,确保落地见效。定期召开局党委(扩大)会议、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和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工作。
(二)纾困惠企服务发展大局。认真执行并督促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落实纾困惠企政策,确保政策及时惠及所有企业和职工个人。继续将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19%降至16%,并作为制度性安排延续下去;落实“阶段性降低工伤、失业保险费率”等纾困惠企政策,截止政策执行期满的4月底,全市共减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负担4500万元,其中市直减少800万元;截止12月底,全市共减少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负担2.4亿元,其中市直减少负担4500万元。
(三)千方百计稳定就业形势。把“稳就业”摆在核心位置,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政策,1-12月份共发放稳岗返还资金1.7亿元,扩大惠及3107家企业、8.65万名职工。组织开展全市四大主导产业用工需求调研,精准实施“留乡有‘情’、乐业有‘成’”“千名人社专员服务重点企业用工”专项行动,“一对一”挂钩服务全市1725户重点企业,线上线下组织开展招聘活动近610场次,累计为全市近万家次企业提供就业岗位69.2万个次,达成就业意向近5.28万人次。支持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推动创业政策、创业服务、创业培训协同发力,1-12月份实现新增城镇就业7万人。就业工作多次被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新闻直播间》栏目和《新华日报》等主流媒体关注报道。
(四)精准施策聚力招才引智。紧扣全市产业高质量发展所需,会同市委组织部制定出台含金量更高的“黄海明珠人才计划”及10个实施细则,组建“黄海明珠、缘来是你”人才服务专班,开设黄海明珠人才服务窗口和线上申报系统,1-12月份累计引进高校毕业生3.5万人,比去年同期增加超两成;多措并举抓好乡土人才队伍建设,新创成1家省级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2个省级乡土人才大师示范工作室,盐城环保科技城成功获批全市第二家、苏北第三家省级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发布70个职业(工种)年度紧缺型职业目录,1-12月份,全市累计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45万人次,其中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4万人次,支出专账资金2.13亿元,新增高技能人才9595人。在首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和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中共计斩获2金2银5优胜的优异成绩。
(五)扩面提标提升保障水平。牵头六部门共同实施“五险一金”全民参保扩面专项行动,1-12月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新增参保10.5万人,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20.9万人;全市城乡居保参保人数230.23万人,领取养老待遇143.28万人,全市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年内两次调标,由每人每月180元调到210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现全覆盖;工伤保险新增参保7.14万人,参保总数达96.43万人。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增加121.7元每月,惠及全市56.81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在全省率先探索统筹试行补充工伤保险,率先推行“现场互动与持续改善式”工伤预防,社会保障网进一步编牢织密。
(六)创新机制和谐劳动关系。聚焦富民增收,积极开展集体协商、企业薪酬调查、“和谐同行”千户企业培育共同行动,发布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二类地区由1830元/月调整为2070元/月,增13.11%;三类地区由1620元/月调整为1840元/月,增13.58%,柔性引导企业合理提高职工工资性收入。扎实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四项制度”落实,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用人单位3430户,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结案率100%。集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接待来访咨询人员2.3万余人,受理投诉举报2738件,完成部省交办欠薪线索969件,办结率100%。专账发放农民工工资60.1亿元,同比增长86%,累计为1583名农民工讨回工资1417.32万元。工伤预防工作成为我市全省“法治人社”亮点工作。
(七)效能服务打造“人社品牌”。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正式上线,在全省率先将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和综合柜员制改革一体谋划、统筹推进,346项人社业务全部实现“一窗办”“线上办”,将29个服务事项整合到5个综合柜员窗口,78个服务事项压缩为14个“一件事”打包办,23个高频事项压缩办事时限50%,实现省、市、县、镇、社区五级信息平台数据大集中、业务大融合、经办大统一、服务大协同。开展“局长走流程”、政务服务“好差评”,人社服务提质增效、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新华日报》《学习强国》等主流媒体关注点赞。全面掀起2021年度全系统业务技能比武练兵活动热潮,我市线上学习“日日学之星”人次数,“月月比”总成绩、平均分、准确率均列全省第一,斩获全省选拔赛团体奖1个,20名队员全部入选省集训队。在全省率先制定《基层平台城乡居保公共服务规范》盐城标准,创新社保政策宣传方式,拍摄社保微课堂31期,依托覆盖城乡、上下贯通的“15分钟人社公共服务网络”,上门送服务,下沉看效果,推进惠企利民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市人社综合服务中心获评“全国人社系统优质服务窗口”。
二、科学民主决策,力推依法行政
(一)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在重大行政决策中,严格遵循《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盐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凡由我局起草制定的市委、市政府文件及本局制定规范性文件,都能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等程序,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全覆盖”。出台了《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意见》,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贯彻<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的实施办法》精神,修订了《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法核程序,确保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条文内容不与上位法相抵触。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向市司法局及省人社厅备案。
(三)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为保证重大决策、规范文件制定、行政执法、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合法依规,我局专门聘请了法律顾问,成立了局公职律师管理机构,将局系统3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遴选为公职律师,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起草规范性文件草案时,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意见。法律顾问及时高效地为局系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出庭应诉等专项法律服务,对重大行政决策及时进行法律论证,及时为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提出针对性的法律指导意见。
三、强化执法规范,提高监督水平
(一)强化行政执法行为管理。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出台了《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意见》,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核工作,采用书面审查、现场调查、专家论证等方式进行合法性审查,为依法行政提供法制保障。
(二)注重自由裁量权行使管理。严格落实《盐城市劳动监察支队对违法行为实施处罚的裁量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杜绝了行政执法中的随意性。在执法的全过程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要求执法人员加强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沟通,通过各类告知书和决定书“说透法理、说通情理、说明事理”。坚持“先整改后处罚,不整改必处罚”的原则,妥善处理各类劳动监察案件。
(三)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为进一步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行为,提高全市人社系统行政执法水平,提升办案卷宗质量,按照“法治人社”建设要求,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人社系统劳动监察案卷评查的通知》,对全市人社系统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间作出的劳动监察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对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不断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案件的办理质量,全面提升人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做好复议应诉,有效化解争议
(一)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行政复议办案方式,省、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前,实行由局法制机构牵头指导、业务部门具体承办案件的工作机制,对行政复议答复流程进行了全面优化。坚持书面审理为主,加大对重大复杂疑难或专业性较强案件的审查力度,探索开展行政复议听证工作,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分歧较大的案件,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及时召开听证会,并借鉴诉讼庭审模式,进行举证、质证、辩论,增强了行政复议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提高了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质量。今年,我局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4件,受理审结24件。
(二)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诉讼法》《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全年共受理行政应诉54件,其中一审32件,二审18件,再审4件。
五、加强教育培训,提升行政能力
(一)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局领导班子注重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全年组织局领导班子集体学法4次,集中组织了一期局系统中层以上干部参加的“三法一条例”为主题的“人社讲坛”,重点培训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和《信访条例》。此外,还分条线组织开展了《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与人社系统业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训活动。
(二)切实加强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全局干部职工以“人社系统练兵比武活动”为契机,积极主动参加日日学、周周练、月月比。在练兵比武中强化政策理论学习运用,加强综合业务技能,夯实法制理论基础。一年来,系统内举办机关养老保险政策、仲裁员法律法规、社保、工伤预防等各类法律法规和政策培训班10余期,此外还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省、市各项培训班,有效提升了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10月份组织局系统工作人员在盐都区人民法院旁听了一起工伤认定案件,促进系统工作人员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积极组织执法人员专业培训。组织全市22名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参加了省厅举办的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领证、换证培训班,进行了专项业务培训。组织局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市司法局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并参加考试,提高了执法人员依法履职、有效执法的能力。
六、重视普法宣传,造浓法治环境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
(一)不断提高人社部门普法的针对性。一是明确普法重点内容。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的核心内容,突出宣传宪法,积极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增强系统内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结合人社工作实际,将学习宣传贯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抓手,不断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和社会公众对人社法律法规的知晓度与普及度。二是重抓系统内普法。严格落实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坚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陈述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管理规定等作为法治教育的基本内容,纳入日常培训和专题培训的必修课程。建立了局系统工作人员旁听法庭庭审制度,每年组织旁听庭审1次以上。建立了干部职工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完善评估机制,组织开展学法竞赛。三是持续面向社会开展普法。通过集中办班、专题辅导、上门指导等形式,积极开展对各类用人单位人社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尤其加强对私营企业、建筑行业和曾发生过违法违规行为的用人单位进行法治宣传培训,增强用人单位守法经营、依法用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新颁布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是近两年我局普法宣传的重中之重,我们通过政务服务大厅、商务电子广告屏、高铁机场等公共场所和主流媒体播放宣传图片和视频,深入园区企业,走进工地现场,悬挂宣传横幅,发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农民工维权手册》折页,制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小快板,并在建湖、盐都、盐南高新区组织了3期《支付条例》培训班。开展“4+1”大讲堂活动,在大市区城东、城南、城西、城北、滨海港开展四个系列专题培训,规范全市重点工程用工管理,杜绝化解用工风险,维护劳资双方权益。
(二)切实保障人社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在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知识网络竞赛活动中,我市答题超过9万人次,参与率全省排名第三,荣获了省人社厅表彰。一是以大型活动为载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活动中,主动宣传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所有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积极推进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今年,创新社保宣传方式,全年制作播放了社保微课堂31期。二是结合执法工作积极进行宣传。充分利用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机会,将执法检查和普法宣传融为一体,针对用人单位存在的问题,现场解读人社法律法规,提高了用人单位对人社法律法规的理解能力,增强了普法宣传教育的实效性。三是认真开展专场宣传咨询活动。结合“大型招聘会”“法治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等进行人社法治宣传活动,制作大型宣传板报,发放各类宣传材料,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四是大力开展送法上门活动。抽调工作人员,到企业中宣讲人社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专门编印了人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和宣传画,送到企业、社区、职工手中。五是利用新媒体进行全方位宣传教育。注重依托网站、微博、微信和移动应用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通过“盐城人社”官方微信公众号、“江苏智慧人社”APP,老百姓足不出户即能了解人社业务经办流程和注意事项。并在电视台、户外大屏通过动画H5、小快板等形式,宣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惠民政策,使人社法规宣传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六是强化普法阵地建设。加强对“12333”人社热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他们能够熟练掌握人社法律法规和有关业务政策知识,准确解答咨询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充分利用人社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的作用,摆放各类宣传资料和手册,并在每个服务大厅设立咨询台,接受前来办事的职工群众的咨询。七是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在全市开展“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定”“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评定”“劳动保障和谐企业”创建等活动,对先进单位进行公开表彰、授予奖牌,起到了较好的宣传导向作用。
过去一年,我局在推进法治建设上做了不少工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普法宣传还不够深入,运用新媒体、新方式进行法制宣传还不熟练,“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还不够到位;系统内部分人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意识还不够强,法治理念还未能完全入心入脑。
2022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全面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工作进位争先。具体做到“五个重抓”:
一是重抓人社领域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优化工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持续推进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认真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和“减证便民”各项举措,全面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不断提高办事效率;继续深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经办综合柜员制改革,理顺经办管理体制机制,再造业务经办流程,合理配置工作岗位,全面提高业务经办能力,全面实现能够网上受理的审批服务事项“就近办、一门办、一窗办、一网办、全省通办”,切实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人社公共服务。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工作联络员、信息归集员和信息审核员“三员”机制,加强人社部门信用信息集中管控,推进以数据库对接的方式实时归集信用信息;在全市人社领域各类行政权力、行政管理及公共服务中大力推广信用承诺、信用审查、信用报告等信用产品;全面落实“双公示”制度,在人社官方网站及时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完善“红黑名单”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制定社会保险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人社领域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力度。
二是重抓人社系统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培训工作。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市法宣办、市司法局关于组织市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省人社厅下发的《关于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通知》(苏人社函〔2020〕291号)精神,进一步健全普法工作机制,落实普法工作责任,督促局系统处室、单位对照任务分工和责任清单,切实做到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结合人社部门工作职责,分类开展普法宣传,针对不同对象编制有针对性的宣传材料,广泛深入到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结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伤预防等专题宣传活动,加大对劳动者、企业管理人员、人力资源工作者等的普法力度,提高其合法用工、维护权益的意识;充分利用人社部门官网、微信公众号等现代传媒的宣传功能,通过制作人社普法短视频、H5课件,扩大“指间”普法的运用,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便捷性和覆盖面。加强法治教育培训。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按分管领域分别明确应知应会法律目录,局领导班子集体学法每年度不少于2次。认真落实局系统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核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等制度,着力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培训制度,通过法治专题讲座、业务政策解读、集中培训、网上学法考法等多种形式,提高全局系统工作人员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三是重抓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是“法治人社”建设的重要目标。从源头管控上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根据管理权限和职责,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化管理。明确决策主体、法定程序、法律责任,强化决策刚性约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提高决策科学性,防范社会稳定风险;优化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大力推进政府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出台重大决策、开展重大疑难执法行为过程中征询法律顾问的意见,提高其参与度;进一步重视加强系统内公职律师队伍建设。从关键环节上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编制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明确规范文件制定项目,及时跟进规范性文件制定进度;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定期清理、备案审查等三项制度;对发布满两年、涉及人社重大政策的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及时进行全面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规范性文件留、改、废的重要依据。从重点工作上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充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督平台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在劳动保障监察、劳动关系协调、社会保险稽核、人力资源市场整治、职业技能培训等重点领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同时,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培训和日常培训、轮训常态化工作机制,全年举办1-2期以“三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全市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水平。
四是重抓行政执法全过程监督体系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执法监督机制作用,积极有效地介入行政执法疑难问题处理过程,对工伤认定、工龄认定、劳动保障监察、社保待遇支付等重大疑难问题进行综合研判,确保事前、事中监督到位,力争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的产生;按照市司法局有关要求,推行专项评查与年终评查相结合,切实做好每年度局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水平和质量,努力通过案卷评查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问题;积极做好司法审判的跟踪对接工作,对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瑕疵和过错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并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追究。
五是重抓行政争议和行政诉讼规范高效处理工作。加强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建立由法制机构牵头协调、涉诉业务机构具体承办、法律顾问配合参与的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出庭应诉机制;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工作,及时把握全市行政争议的发展规律和趋势;推进行政诉讼信息化建设,将行政诉讼案件统一录入全省办案系统;强化局领导出庭应诉工作,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健全矛盾争议化解机制。进一步改进行政调解方式,善于借力调处,加强与省人社厅、法院、市政府法制部门的沟通联系,化解矛盾纠纷;完善调解、仲裁、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配合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着力于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对于政策性强、影响面广的案件,主动做好普法和政策解释工作,推进化解争议向预防争议转变。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