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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三个导向”赋能社保内控建设

发布日期:2023-12-19 10:26 [ ] 浏览次数:

社保基金是参保群众的“养老钱”“保命钱”,基层社保基金的管理使用关乎百姓的安康与幸福,社保基金安全与否,事关参保群众切身利益,涉及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盐城人社聚焦社保经办内控制体系建设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堵点,坚持问题导向、过程导向、结果导向,创新运用量化评价法,以可量化的数据、可追溯的过程,全面提升内控管理水平,筑牢夯实风险防控体系,有效保障社保基金安全规范运行。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内控建设难点。当前,规范基金管理、维护基金安全面临着人手不足、能力不强、执行不力“三大难题”。一是人员配备不足执行难。基层社保基金监管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大都没有设置独立基金监管机构,单位具体负责基金监管人员也基本都是由财会或其他业务科室的工作人员兼任,基金监管专职人员配备不足的缺陷,致使工作人员无法全身心地投入到监管工作上来,制约了社保基金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业务能力不强入手难。基金监管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工作人员具有深厚而广博的专业知识,如财会知识、审计知识、保险知识等。但基层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匮乏,很难胜任基金监管任务,尤其是近年来,随着社保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参保范围进一步扩大,参保人群不断增多,基金规模大幅度增加,社保基金的监管任务将会更加繁重。缺乏过硬的基金监管队伍、高素质的基金监管人员,难以肩负起基层社保基金监管重担。三是内控建设不严管理难。在基金监管上,人社部门既是社会保险政策的制定者,又承担社保基金监督管理职责,行政监管主动性不强、监管力度不够、监管手段单一,难以达到预期的监管效果。在行政监督检查实践中发现,各地社保经办机构对“内控制度”建设的理解停留在建立一系列规章制度上,把建立“内部控制”简单的理解为“内控制度”建立,重建章立制、轻落实执行。

坚持过程导向,着力构建绩效评价体系。为有效破解基层社保基金监管难题,在充分研究人社部《社会保险经办内部控制规范》、省人社厅各险种经办规程基础上,积极探索可量化、易操作的评价体系,打通不同险种、不同板块制度壁垒。一是固化重点评价指标。制定包括指标涵义、指标分值、评分规则指引等在内的一整套评估指标和方法体系,结合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基金规范管理要求,动态调整、固化确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评价的内容和重点。二是量化重点评价分值。评价采取扣分制,设置30项指标、总分100分。其中:内部控制环境类指标5项15分、风险评估效果类指标3项10分、控制活动运行类指标17项60分、信息与沟通类指标2项5分、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类指标3项10分。三是细化重点评价类别。实行分类评价,按照分值由高到低评为A、B、C、D四类:评价为A类的,确定为内控体系建设达标单位;评价为B类的,各地经办机构自行整改完善;评价为C类的,由市级人社部门进行约谈督促整改,并作为下年度监督检查工作重点;评价为D类的,责成限期整改,整改期满由上一级人社部门组织再评价。

坚持结果导向,着力运用分类评价成果。具体操作过程中,结合部省基金监管专项整治活动和巩固提升行动,定向、定期、定点运用评价成果。一是“定向”评价内控质效。采用全险种统一标准量化式评价,对经办社会保险业务机构、部门、岗位和人员及所有经办事项和经办环节实行全覆盖、无盲区评估,有效掌握某一地区或某一险种经办机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实情。二是“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定期出具内控体系建设情况评价报告,基金监督行政部门和各地经办机构可对基金安全形势进行对比分析、整体分析,精准把握影响基金安全的经办管理问题和漏洞,找准问题症结,及时整改完善。三是“定点”破解基层薄弱环节。以量化评价结果为指引,解决基层基金监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强、监督手段单一、风险意识淡薄难题,有效强化基金风险识别能力,推进风险防范关口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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