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肩负“监督与服务”双重使命丨全市创建达标评比表彰社会监督员座谈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3-12-28 17:10 [ ] 浏览次数:

12月28日,全市创建达标评比表彰社会监督员聘任座谈会召开,11名社会监督员正式持证上岗,聘期3年。

据悉,聘任全市创建达标评比表彰领域社会监督员,是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部署要求、强化创建达标评比表彰社会监督的重要载体,是我市加强作风建设的又一创新举措。

座谈会宣读了全市创建达标评比表彰社会监督员聘任人员名单,举行了聘任颁证仪式,相关代表积极建言献策,进行了交流发言。会议由市人社局四级调研员、行风办主任吴建忠主持,市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组及相关方面同志参加。

座谈会上,市创建达标评比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市人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孙众嵚从明确定位、履职尽责、遵规守纪、统筹协调四个方面,对首次聘任的社会监督员做好相关监督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他指出,社会监督员,既是联系广大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桥梁纽带,也是公众监督作用得以体现的代表。11名监督员中,既有基层乡镇(街道)、村(社区)代表,又有市直部门单位人员;既突出教育、医卫等民生事业单位,又辐射社会组织,还有媒体平台人员,有利于充分发挥其所在行业特点和联系广泛优势,客观反映多方需求。

孙众嵚强调,社会监督员承担着“传递社情民意、摸清基层需求、宣传相关政策、督促整改落实”的“四大职责”,肩负“监督与服务并重”的双重使命,是全市创建达标评比表彰工作的“前沿哨兵”和“宣传专员”,既发挥自身优势、悉心收集意见建议,又深入基层一线、广泛宣传相关政策,倾心指导基层一线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做好正向鼓励、褒扬激励实事。

为确保社会监督员工作规范有序、统筹有力开展,市创建达标评比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建立常态联系、定期座谈、监督反馈“三项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日常联系、记录转办,组织开展相关监督工作,并定期召开座谈会,通报交流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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