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人社许字﹝2024﹞13号
申请人: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00140131651D)
地 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58号
你公司向本机关提出的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苏劳社劳薪〔2006〕16号)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部分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具体实施范围是:(一)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职工:铸造工、金工操作人员、装配工、发动机试车工、设备维修及一线辅助人员、质量检验员。(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职工:公司中高管人员、销售、售后服务人员、汽车驾驶员。上述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有效期限为一年,自2024年9月1日起生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周期为年。
请你公司严格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并落实具体的实施办法,合理确定劳动定额,采用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切实维护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以上批复意见,请按规定向职工公示。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