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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台控股(盐城)有限公司)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25 10:36 [ ] 浏览次数:

年台控股(盐城)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5年10月13日,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苏0903劳鉴工初[2025]517号)。鉴定结论通知书载明:你单位工伤职工李娜(公民身份证号码:320721********0020),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伤残等级》(GB/T16180-2014)标准,对照《认定工伤决定书》(苏0903工认[2025]359号)伤情,经本委鉴定,致残程度为未达等级,无生活自理障碍。

因多次邮寄你单位注册地找不到单位导致无法送达,现本委依法予以公告,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盐城市世纪大道1188号盐都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3A办公室)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苏0903劳鉴工初[2025]517号),逾期视为送达。



盐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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