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审计局《关于组织开展对获评全国审计机关先进集体的创建单位和个人给予及时奖励的通知》,经研究决定,拟给予1个事业单位集体、1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记功奖励(具体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25日-3月31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3月31日18:00前,以电话、传真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或告知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
0515-69082901 盐城市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0515-69081043 盐城市审计局组织人事处。
传真:0515-88304888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审计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