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盐城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盐城市分行《关于印发<盐城市返乡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盐人社发〔2025〕34号)规定,经发布遴选公告、银行自主申请、评标小组评审等程序,现将拟确定盐城市返乡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合作银行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26日至9月1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在公示期内向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监督电话:0515-80500719。
附件:拟确定盐城市返乡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合作银行公示名单.docx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