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奖励先进,激励我市广大文艺工作者坚守为人民创作、为时代放歌的初心,聚力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以文化赋能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实施细则》(苏人社规﹝2019﹞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拟给予在第十八届文华奖评选中获得“文华节目奖”的盐城市淮剧团集体记功奖励,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3月13日-3月1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15-80500736
办公地址: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21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736室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