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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四个一”举措防范社保基金风险

发布日期:2023-02-24 16:39 [ ] 浏览次数:

近年来,盐城市各级人社部门高度重视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工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维护基金安全,全市社保基金监督质效不断得到提升。

一是发出一封经办风险提醒。针对社保经办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市局社保基金监管处近期向全市发出关于加强社会保险经办风险防控的提醒函。要求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社保基金安全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各项经办规程,压实部门、人员职责,强调社会保险行政管理、经办机构、劳动监察、基金监管等部门,要对照规程和制度,加强工作联动配合,积极消除风险隐患。

二是落实一份举报奖励办法。会同市财政部门转发《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强调专人受理12333或者其他渠道反映的基金监督举报事项,建立举报材料台帐,做好举报档案管理,严格按照《细则》确定的奖励范围、条件和标准,细化举报奖励的审核、发放流程,加强举报奖励资金发放管理,确保举报奖励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推广一套基金监督机制。为构建行政监督与内控协调配合的监管新机制,2022年试行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重要事项报告制度,要求市直经办机构在组织机构、内控制度、基金财务、信息系统、政策执行、监督检查等方面以报告形式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备,通过分析研判重要事项情况,行政监督部门有针对性的对其提出合理建议,形成行政监督与稽核风控的工作合力初见成效,拟于今年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此项工作。

四是整理一张问题销号清单。为切实掌握全市基金监管工作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市局要求各地基金监管职能部门根据上年度各类审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汇总整理成一张问题销号清单,确保问题发现一个整改一个,形成社保基金监管“回访”、“回头看”常态化工作机制,全力打造基金监管闭环管理,避免雷声大雨点小、问题不了了之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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