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海明珠”人才服务常见问题问答

发布日期:2023-05-29 15:35 [ ] 浏览次数:

1.黄海明珠人才计划政策中规定首次在盐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且正常缴费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之前因实习或其他原因在盐有阶段性的参保缴费记录,能否认定为在盐首次参保

答:根据黄海明珠人才计划政策口径(2022.04.30),符合在盐有参保记录,后脱产取得更高全日制学历和学位,2021年1月1日以后来盐就业创业,参加相应社会保险并正常缴费,年龄35周岁以下,且未享受过“515”引才政策的高校毕业生条件的,可认定为在盐首次参保,享受黄海明珠人才政策。

2.黄海明珠人才计划中关于35周岁以下是如何认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九条:民法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35周岁以下包含35周岁,即人才在盐首次参保缴费时,年龄不满36周岁的,均符合申报年龄条件。

3.黄海明珠人才计划中购房补贴的享受方面关于在盐服务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领取购房补贴的持卡人才在盐服务不得少于5年(6年内在盐服务累计不少于60个月,以参保缴费月数为准)。持卡人才在服务期未满考录或调任到我市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岗位工作的,在盐服务年限终止计算,已领取的购房补贴需退回。在服务期内到我市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且正常参保缴费的,在盐服务年限累计计算。

4.黄海明珠人才计划中关于租房补贴发放资格如何认定的?

答:用人单位承租公寓后转租给员工,员工付租金的,可凭《租房合同》、《无房查询证明》和用人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享受租房补贴。用人单位提供宿舍,员工未入住,另外租房居住,可凭用人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和租房合同享受租房补贴。

5.黄海明珠人才计划中关于购房补贴发放资格如何认定的?

答:“黄海明珠”人才申请购房补贴,房屋须为人才本人购买或人才与父母、配偶、子女共同购买,方可享受;与其他人员共同购买,不可享受。

6.黄海明珠人才计划中关于金融行业如何认定的?

答:“黄海明珠”人才计划所称金融行业指的是狭义上的金融单位,主要为各类国有银行、商业银行、地方银行、政策性银行、投资银行等银行业单位;各类财产保险、人身保险等保险业单位;各类证券经纪商、证券自营商和证券承销商等证券业单位。

7.黄海明珠人才购房补贴享受人员因办理第二顺位抵押享受购房补贴,导致“商转公”贷款手续无法办理怎么办?

答:黄海明珠人才按照流程进行相关手续办理:1.个人申请;2.退还已享受购房补贴3.撤销第二顺位抵押手续;4.办理“商转公”贷款手续;5.“商转公”贷款手续办结后,个人再重新申请购房补贴享受手续。

8.黄海明珠人才因所购房产停工缓建难以竣工交付,导致双方协议退房,人才退还购房补贴,人才再次购房提出享受购房补贴的申请,此种情形能否享受呢?

答:凭相关部门(房地产企业注册所在地住建部门)出具的关于协议退房情况说明,可以享受。按照流程:1.人才退还购房补贴;2.撤销抵押手续;3.人才再次购房后个人申请享受购房补贴进行相关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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