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展家政服务劳务品牌合作暨“盐城家政”品牌推介活动。8月下旬,组织县(市、区)人社部门、盐城市家协及部分重点家政服务企业,赴常州开展“携手话家政 合作促发展”盐城常州家政服务劳务合作暨“盐城家政”品牌推介活动,强化品牌建设交流合作,宣传好、推介好“盐城家政”品牌形象。
责任处室单位:市劳动就业中心牵头,市局就业促进处、各(市、区)人社局配合
2.印发《2023年“盐城家政师”认定实施方案》。面向在盐城从事家务服务、母婴护理、家庭照护、整理收纳、养老护理、育婴、生活病员照护、健康照护、保育等家政服务类业务的企业在岗一线员工,制定初、中、高级“盐城家政师”认定标准,明确认定流程,提高从业人员自信心、荣誉感,推动从业人员职业化、专业化发展。
责任处室单位:市劳动就业中心牵头,各县(市、区)人社局配合
3.继续开展“盐城家政”亮相行动。督促部分地区强化“盐城家政”标准化社区服务点建设推进工作,挂牌使用“盐城家政”品牌名称和LOGO,重点宣传“盐城家政”品牌和优质服务项目。继续挖掘形象气质佳、技能水平高、服务质量好的家政服务一线优秀从业典型人物,讲好典型人物故事,展现“盐城家政”品牌形象。
责任处室单位:市劳动就业中心牵头,市局办公室、各县(市、区)人社局配合
4.完善《2023年“‘盐城家政’服务优秀企业”认定实施方案》。按照市创建达标评比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要求,根据“减轻企业和基层负担”相关规定,完善家政服务优秀企业认定流程,简化选树认定环节、减少申报填报材料,采取数字化考察、推荐等方式开展认定。
责任处室单位:市劳动就业中心牵头,市局就业促进处、表彰奖励办公室配合
5.启动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险种开发工作。学习日照和常州等地先进经验,参照建筑业工伤保险,对接相关商业保险公司,调查探索在全市建立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的可行路径。
责任处室单位:市社会劳动保险中心牵头,市局工伤保险处、劳动关系处、政策法规处、就业促进处、劳动就业中心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