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筹办家政服务劳务品牌合作暨“盐城家政”品牌推介活动。完成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县(市、区)人社部门、盐城市家协及部分重点家政服务企业,赴常州开展“携手话家政 合作促发展”盐城常州家政服务劳务合作暨“盐城家政”品牌推介活动,通过座谈交流、调研走访等方式宣传“盐城家政”品牌。
责任处室单位:市劳动就业中心牵头,市局就业促进处、各县(市、区)人社局配合
2.完善《2023年“盐城家政师”认定实施方案》。拟委托市家协结合盐城地方标准《家政服务员星级评定规范》,进行“盐城家政师”培训和认定,在认定实施方案中明确评定标准、具体步骤及相关费用等方面内容,并报家政服务联席会议会商确定后组织开展“盐城家政师”认定。
责任处室单位:市劳动就业中心牵头,市局就业促进处、各县(市、区)人社局配合
3.深入推进“盐城家政”亮相行动。印发《“盐城家政”服务品牌亮形象工作方案》,把“盐城家政”服务品牌亮形象工作作为下一阶段家政服务品牌建设的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各县(市、区)局主动性,建立家政机构信息库、开设家政夜市,在人流量较大的地段,讲好典型人物故事,展现“盐城家政”品牌形象。
责任处室单位:市劳动就业中心牵头,市局办公室、各县(市、区)人社局配合
4.研究起草家政服务合同标准文本。密切关注省家协正在制定的《家政服务合同管理规范》长三角家政团体标准,结合《江苏省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和我市实际,提前谋划研究制定盐城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范》正式出台后,通过家政服务联席会议会商确定我市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责任处室单位:市劳动就业中心牵头,市局劳动关系处、政策法规处、就业促进处、市劳动监察支队、仲裁院、各县(市、区)人社局配合
5.研究探索使用居家上门服务证。鼓励我市家政服务机构,参与省家协《居家上门服务证卡体技术规范》《家政居家上门服务基本规范》《家政居家上门服务证管理规范》三项团体标准的起草,探索为符合条件的家政从业人员发放“居家上门服务证”,并在公共信息平台上实施诚信监管,按规定向社会公众提供家政企业、从业人员等的身份认证、信誉核查、健康信息等。
责任处室单位:市劳动就业中心牵头,市局就业促进处、各县(市、区)人社局配合
6.继续研究对接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开发工作。加大与相关商业保险公司对接力度,研究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开发可行性,测算参保缴费基数档次及相应给付待遇金额。
责任处室单位:市社会劳动保险中心牵头,市局工伤保险处、劳动关系处、政策法规处、就业促进处、劳动就业中心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