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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佳)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15 16:14 [ ] 浏览次数:

刘佳(身份证:32012****50530****、原盐城市逸安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承诺人):

本局受理职工吉蓉蓉投诉你单位在市场主体注销前拖欠工资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盐人社察罚字〔2024〕第9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盐人社察理字〔2024〕第20号)、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告知书(盐人社罚信修告〔2024〕9号),请你单位按要求整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盐人社察罚字〔2024〕第9号).pdf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盐人社察理字〔2024〕第20号).pdf

          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告知书(盐人社罚信修告〔2024〕9号).pdf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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