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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三届盐城家政服务品牌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04 17:28 [ ]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商务局、工会、团委、妇联,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社会事务局、经发局、工会、团工委、妇联,盐南高新区组织人事部、教育局、社会事务局、经发科技局、工会、团委、妇联:

为持续推动盐城家政服务品牌建设,促进我市家政服务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和职业化发展,激励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提升技能水平和服务形象,大力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家政服务队伍,根据《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家政服务劳务品牌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盐政办发〔2022〕4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三届盐城家政服务品牌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名称

第三届盐城家政服务品牌职业技能竞赛

二、竞赛主题

加强家政服务职业化建设促进家政品牌高质量发展

三、竞赛组织

主办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承办单位: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协办单位:市社会福利院、市家庭服务业协会、市母婴服务行业协会

本次大赛为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大赛成立组委会,由主办单位领导及相关部门、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成,全面负责大赛的组织管理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技术委员会、竞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由局就业促进处会同职建处、就业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等负责大赛组织协调等工作;技术委员会设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大赛技术文件制定发布,裁判员、专家安排,竞赛发证等相关工作;竞赛委员会设在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负责场地、设备和竞赛组织等。其他事项根据竞赛工作实际另行安排。

四、竞赛安排

(一)竞赛组别和项目

大赛分职工组、教师组和学生组三个组别,分别设立婴幼儿发展引导员(育婴员)、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整理收纳师)、健康照护师4个竞赛项目。

(二)竞赛内容

理论测试和实操考核相结合,其中理论测试占20%、实操考核占80%,命题范围按照国家职业标准(三级)、行业规范等制定,适当增加新理论、新技术、新要求,理论、实操双合格选手视为竞赛成绩合格。

(三)竞赛报名

1.职工组参赛条件

报名参加职工组竞赛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我市注册登记经营的家政服务企事业单位从事家政服务工作的一线人员。参赛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和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非本市户籍的,须在我市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2023年12月1日前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且参赛时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2)从事家政服务工作3年以上(由所在单位据实出具从业年限等情况证明),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须提供健康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3)取得参赛项目相关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中级(四级)及以上证书或本(相关)专业技术初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具备证书发放条件但报名参赛时证书未生成的,须由鉴定机构出具证明。

(4)获得过往届盐城家政服务品牌职业技能竞赛、省级及以上家政服务类职业技能竞赛相关赛项前三名的,不得报名参加获奖赛项竞赛。

具备上述条件但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名参加职工组竞赛:

(1)2022年1月1日之后,取得过和竞赛项目不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2)在我市家政服务企事业单位工作但是兼职在盐高校、职技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师资的;

2.教师组参赛条件

报名参加教师组竞赛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盐高校、职技院校家政服务专业或相关专业专(兼)职在职教师;

(2)在我市依法注册登记设立的职业培训机构从事家政服务或相关职业技能培训专(兼)职在职培训教师;

教师组参赛人员职业技能或专业职称等级不得低于职工组,限制性条件参照职工组相关要求执行,兼职教师还须由学校、培训机构出具聘用合同或协议等证明材料。

3.学生组参赛条件

在盐高校、职技院校家政服务相关专业在校在籍三年级及以上学生,重点是毕业学年学生。

各组别参赛项目相关职业(专业)对照情况见附件1。

4.参赛名额

(1)每个竞赛项目,各县(市、区)限选派2名职工选手、2名教师组选手、2名学生组选手参加比赛,市直家政服务企事业单位限选送1名职工组选手参加比赛,在盐高校、市属职技院校限选送2名教师组选手、2名学生组选手参加比赛。每个选手限报一个竞赛项目。

(2)本次竞赛不接受个人报名。各县(市、区)选手由各地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在遴选的基础上汇总后上报,市直家政服务单位、在盐高校、市属职技院校选手由所在单位和学校汇总后上报。

(3)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在比赛前将对选手参赛资格进行审核和公示,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参赛资格,不进行人员替补。

(四)赛事安排

11月上旬宣传发动和组织报名,11月中旬发布竞赛项目各组别技术文件,11月下旬审核和公示参赛选手资格,计划12月6日在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海洋路校区举办竞赛。

五、竞赛结果

(一)晋升技能等级

1.对获得各竞赛项目职工组、教师组前三名的选手,符合竞赛晋升技能等级条件的,晋升相应技师职业(工种)技能等级,其他竞赛成绩双合格的选手晋升相应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竞赛项目最高等级为高级工的晋升至高级工,已获得高级工的不再发证;

2.对获得各竞赛项目学生组前三名的选手晋升相应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其他竞赛成绩双合格的选手晋升一级职业技能等级。学生组最高为高级工,目前无技能等级的核发相应中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给予奖励

1.对各竞赛项目成绩合格、表现优秀的选手按照参赛人数一定的比例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发放竞赛成绩证书;

2.对各竞赛项目一、二、三等奖获奖选手由竞赛组委会给予通报;

3.对各竞赛项目职工组(不含教师组)、学生组前三名的获奖选手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各有关行业组织和各家政服务企业要高度重视竞赛工作,加强竞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发动广大职工(教师)、学生开展技能比武和岗位练兵,择优遴选选手和组织开展集训工作,确保竞赛赛出风格、赛出质量、赛出水平。

(二)精心组织,确保规范。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要协调组织好竞赛各个环节,切实做到规范有序。负责竞赛技术和组织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竞赛安排,抓紧做好专家和裁判选派、技术文件和试题编制、竞赛场地设备和工作人员安排等,确保大赛顺利举办和安全有序。

(三)公平公正,力求实效。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选手选派工作,体现公正性、从业性、专业性和年轻化,确保竞赛公平,让从业人员通过竞赛提高职业认同感、荣誉感和获得感,切实提升盐城家政服务品牌的影响力。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参赛选手报名材料纸质版(具体要求见附件2、3)于2024年11月20日前报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处,选手报名表、选手电子证件照(不大于20kb,身份证号命名,格式为JPG)和选手汇总表电子版同时报电子信箱。各地人社部门要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作为本地领队,负责赛事对接工作。

联系人:王 宇 80500752  孙 茜 80500741;电子信箱:365462608@qq.com。


附件:

附件1 竞赛项目相关职业(专业)对照表.doc

附件2 第三届盐城家政服务品牌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doc

附件3 第三届盐城家政服务品牌职业技能竞赛参赛选手报名汇总表.doc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教育局

盐城市民政局

盐城市商务局

盐城市总工会

共青团盐城市委员会

盐城市妇女联合会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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