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5〕2号)文件精神,经单位申请、市劳动就业中心审核,拟确定盐城市和兴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吸纳2人享受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市劳动就业中心社区工作科。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4日
联系电话:0515-88395570
联系邮箱:385087182@qq.com
附件:
公示-盐城市市直第40批(2025年11月)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公示2025.12.18.xls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