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工商业联合会,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盐南高新区组织人事部、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
为做好2025年全市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升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发布2025年江苏省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等指导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函〔2025〕32号)精神,现将盐城市2025年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及补贴标准、职业(工种)指导目录、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紧缺型职业(工种)指导目录(见附件1、2、3)予以发布,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一、规范培训补贴工种和标准。各县(市、区)可结合本地就业、产业和培训需求,根据市指导目录制定本地目录,按照不超过市指导目录职业(工种)数量的30%新增职业(工种)。纳入《盐城市2025年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紧缺型职业(工种)指导目录》的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在对应等级补贴标准上提高30%,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在同类型一般职业(工种)补贴基准上提高30%。
二、严格培训补贴申领次数。职业培训补贴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次,参加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培训的,每人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参加同一类别创业培训的,每人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符合条件人员可申领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可申领不超过3次补贴(含当年度职业培训补贴次数)。
三、加强培训补贴的载体建设。市人社局根据本地年度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承接机构评估结果公布参与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机构目录,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三星级以上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参与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承担政府补贴性培训任务的技工院校、培训机构,应落实推广应用“云眸工程”的要求,接入“云眸工程”监管平台。对违法违规的培训机构或个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退出政府补贴性培训机构目录,并记入诚信档案。
四、强化数字技能人才培训。将14个数字专业技术职业纳入市职业(工种)指导目录,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申报条件的原建档立卡低收入家庭子女、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参加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可按规定申领职业培训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和办法另行制定。
五、突出返乡和家政专项培训。实施“返乡培训强技赋能行动“和“万名家政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围绕“养老、母婴、医护、家务”四大服务项目,重点组织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就业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参加培训。推行“互联网+培训”“技能夜校”等模式,为返乡人员提供“全天候”“家门口”培训,鼓励具有幼教、医护等专业背景或从业经历的人员,参加“家政+育儿”“家政+康养”培训。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各地在本通知生效之日后报备的班次和申领的补贴按新补贴标准及有关要求执行,之前报备的班次和申领的补贴仍按2024年补贴标准及有关要求执行。各地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平稳做好新旧目录和标准之间的过渡衔接。以前文件中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如遇国家和省政策有调整的,按新政策执行。
附件:
1﹒盐城市2025年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及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标准
2﹒盐城市2025年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指导目录
3﹒盐城市2025年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紧缺型职业(工种)指导目录
4﹒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工种及目录信息对照表
盐城市2025年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及补贴标准、职业(工种)指导目录、高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紧缺型职业(工种)指导目录.pdf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盐城市财政局 盐城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