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花石间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本局受理劳动者曾姿郡投诉你单位未支付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未支付加班费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盐人社察理字〔2025〕第7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盐人社察罚字〔2025〕第2号)、《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告书》(盐人社罚信告〔2025〕第2号)请你单位收到此文书3个工作日内按要求整改并将书面材料报我局,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盐人社察理字〔2025〕第7号).pdf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盐人社察罚字〔2025〕第2号).pdf
《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告书》(盐人社罚信告〔2025〕第2号).pdf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