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财规〔2025〕2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下列单位经审核符合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26年5月22日0时至2026年6月1日24时)。
对公示情况如有异议,请及时告知县劳动就业管理处。
建湖县劳动就业管理处联系电话:0515-86212909
附件:
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汇总表公示.xlsx
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19日
(来源:建湖县人社局)
建湖县4月份符合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条件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苏财规〔2025〕2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下列单位经审核符合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26年5月22日0时至2026年6月1日24时)。
对公示情况如有异议,请及时告知县劳动就业管理处。
建湖县劳动就业管理处联系电话:0515-86212909
附件:
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汇总表公示.xlsx
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19日
(来源:建湖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