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5〕2号)文件精神,经单位申请,市劳动就业中心、市卫健委、市医保局联合审核,拟确定江苏新宇工程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合计7人,享受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市劳动就业中心社区工作科。
公示时间: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8月4日
联系电话:0515-88395570
联系邮箱:385087182@qq.com
附件:
公示-盐城市市直第44批(2026年6月)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公示2026.7.29.xls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