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4年度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7-02 来源:
关于报送2014年度船舶与海洋工程
专业工程师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委、人社局,城南新区组织人事部,市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14年度我市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申报与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体申报办法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盐人社职〔2014〕16号)执行。申报条件详见《江苏省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17号)文件规定。
二、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
(一)内容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三份。
2.盐城市申报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用A3纸打印,见附件1)一式二十份。
3.盐城市申报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用A3纸打印、一人填写一份,见附件2)一式五份。
4.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
5.反映其工作经历与能力、工作业绩与成果的有关技术资料、各类表彰、奖励证书。
6.提交论文或著作或实例。
7.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试)合格证,或计算机专业大专学历(含以上)证书。
8.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9.《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参加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材料,平均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72学时(其中:公需课程不少于1/3),可以累计计算。
(二)要求
1.上述报送的材料除1、2、3项外,其它材料均须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封面必须有目录。
2.报送的材料除个人在工作总结中详细阐述外,还必须有充分的证据(单位证明、文稿以及有关旁证等)。
(1)设计图纸。一般只需附图签。要能够表明项目名称、规模、日期以及申报者在该项目中的作用、地位等。
(2)论著、译著、杂志。合著的著作、译著以及季刊杂志只须附封面、目录、前言、有关编审人员的说明、出版刊号,以及申报人参与编写章节的全文等复印件,复印件应由单位盖章。杂志应附原件。
(3)业绩部分。个人所承担项目(课题、工作)的规模(重要性)以及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效果),必须附文件、单位证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材料;该项目(课题)阶段性报告、鉴定报告;获奖证明(获奖文件、奖励证书、奖状)或取得效益(如节省材料、获得经济效益、缩短工期等)、效果的证明;有关提出合理化建议、采取某些措施,从而确保了质量(施工质量、检测质量等)的证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证书以及专利实施单位有关取得经济效益的证明等等。
3.工作总结要全面、客观的反应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情况、技术学术水平、工作能力。
一般可分为五部分:个人简历;参加过何种再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识水平;主要工作业绩及奖励情况;论文、论著、译著等作品情况;申报理由,说明符合《资格条件(试行)》中的那些条款。
4.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封面上“申报评审专业(学科)”栏(应与一览表、简介表“专业类别”栏一致)要力求填写准确,报送材料内容要与申报评审专业(学科)一致。
5.学历资历、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等材料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
6.申报人员在报送材料时,需交大一寸免冠(近期、未使用过)照片一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单位、姓名、性别。
三、报送程序
个人对照申报条件,符合要求的,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供申请材料。
所在单位或代为管理部门须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并加盖公章。申报、核实过程中,要做到申报名单公开,业绩成果公开,考核结果公开,在本单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各县(市、区)经信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造册后,由各县(市、区)人社局职称办复审盖章,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由各县(市、区)经信委统一上报。市直有关单位和无主管部门的单位,直接报盐城市经信委。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评审材料的审核工作。学历、资历、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要符合要求;材料书写要清晰、工整;申报手续要完备齐全;材料装订要规范。
四、报送要求
(一)及时做好报送的前期准备工作
请各县(市、区)经信委、人社局统一布置,将文件传达到辖区各船舶生产企业和配套企业。文件可在盐城市经信委网站http://jxw.yancheng.gov.cn/《业务工作》栏目中下载。
(二)报送时间
各有关单位申报人员的材料,经当地职称部门初审盖章后,务必于2014年7月31日前,将申报人员汇总表、电子文档、申报材料及照片送至盐城市行政审批中心经信委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三)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文件精神。每人收取评审费200元、面试答辩及论文鉴定费100元,共300元。请各县(市、区)、市各有关单位将收取的费用在报送评审材料时一并缴清。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郝斐
联系电话:88190549
电子邮箱:ycjmw549@126.com
附件(可在市经信委网站http://jxw.yancheng.gov.cn/下载):
3.申报材料目录表
5、《江苏省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17号)
盐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30日